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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址山镇龙山风情街及龙山市场运营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江门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 |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 浏览次数:

鹤山市址山镇龙山风情街及龙山市场运营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鹤山市址山镇龙山风情街及龙山市场运营合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JLZB20240726

项目名称:鹤山市址山镇龙山风情街及龙山市场运营合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启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鹤山市址山镇龙山风情街及龙山市场运营合作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中标人。

项目概况:甲方按现状将位于鹤山市址山镇东溪开发区B区的合作区域运营管理事务给乙方管理,合作区域范围:龙山风情街、龙山市场,合作区域详细范围见附图,合作项目用途:临时露天摊位经营、农贸市场室内固定摊位经营。乙方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及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序号

合作位置

合作用途

面积(㎡)

备注

1

鹤山市址山镇龙山风情街

临时露天摊位经营

6940.00

营业时间仅限夜间

2

鹤山市址山镇龙山市场

农贸市场室内固定摊位经营

1400.00


 

升级改造总投资:乙方要严格按鹤府办[2016]38号《关于印发鹤山市镇(街)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镇创国家卫生城市和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的要求,对龙山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建设要求:在原有排污管道基础上安装格栅、筛网,新建污水处理池(具有沉砂、隔油等功能,总容积不小于30m3)。

排放要求:对排放污水进行预处理,要求排出污水中无泥砂、油污、块状垃圾(包括禽畜皮毛、果蔬垃圾、农副产品废料、塑料制品、餐厨垃圾不利于市政污水处理的排放物等)

施工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施工图纸,经址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与市场改造工作同时完成。

改造期间需设置临时市场,且先向甲方提供书面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按所定方案进行改造,改造资金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承诺拟投入市场升级改造总投资不少于¥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30。其中,前半年为升级改造期,升级改造期内免收乙方合作收益款;后续为正常合作期,按约定收取乙方合作收益款。

升级改造期内临时市场安排:龙山市场升级改造期内,为保障龙山市场周边居民日常食品杂货等不间断供应,龙山市场不能中断经营,拟在本项目的龙山风情街、龙山市场空地由乙方搭设临时遮阳遮雨棚,出租给商户经营食品杂货等,待龙山市场升级改造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迁入室内市场经营。

合作收益款:合作收益款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年不少于¥28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合作收益款5年递增5%合作收益款每期按季度支付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乙方须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其中¥150000.00元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履约保证金,乙方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后,经验收合格后退回。余下¥150000.00元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不计算利息,不冲抵合作收益款,如乙方没有违约,在合同期满,经甲方清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和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②、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以上资料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附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相关费用请划入以下账户,户名: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账号:2012006019245261975)

4、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15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5、发布公告的媒介:江门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启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址山镇教育路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750-8315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750-8963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0-8963715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