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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二标段)施工图审查、地基基础检测招标公告

来源:江门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 |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 浏览次数: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二标段)施工图审查、地基基础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二标段)施工图审查、地基基础检测(项目名称) 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新发改[2021]161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110-440705-04-01-516363。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门市新会江睦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上级补助及融资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地基基础检测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道路及其配套的交通设施、给排水、绿化、电力等,道路包括:乡道Y195北段半幅(长约1000m、宽18m)、乡道 Y195中段一期(长约1050m、宽30~36m)、规划三路(长约900m、宽24m)等。

2.2 服务期:

1)施工图审查为15个工作日,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

2)地基基础检测:服务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止,服务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3 招标范围 :                                                                          

1)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工作,并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地基基础检测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本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施工图、相关检测规范、相关验收规范和招标人意见为准)。

2.4 招标内容:施工图审查、地基基础检测。

2.5 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5773.0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3760.41万元,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76811.12元。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费用:972064.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一项或多项的资质(具备本项

目最低资质要求中至少一项资质),以满足本项目的最低资质要求。相关资质如下:

1、检测资质:

1)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书在有效期内,且其认证范围至少涵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如CMA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只需提供CMA证书关键页即可)。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其测范围须满足下列1)或2)要求:

1)原标准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2)新标准的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资质为综合资质,或检测机构具备地基基础专项资质。

注:投标人中标后需要按照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

2、施工图审查投标人具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备案证书,备案证书在有效期以内;审查业务范围满足以下要求

1)类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公共交通给水、排水、风景园林)工程

3.2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图审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6)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6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4. 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2024年63日至2024年67(每天9:00时- 12:00 时,14:30时-17:00时,假日除外)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详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福路46号2栋之三60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备案证;(3)营业执照副本; (4)广东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4年624930分(截止时间前三十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2024年6249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门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南苑横街14号首层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 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3.1 款执行。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门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平台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人:江门市新会江睦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 

  联 系 人: 先生 

  电    话: 1860750363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姐

  电    话:1370258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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